第(1/3)页 颜落落一开始就接了杀死林辰他们的任务,但第一次出手失败了,她感觉到了有难度,只是加了钱,她才继续执行这任务。 翠翠是她第二人格,她知道翠翠的存在,并且可以随意切换,但翠翠却不知道她。 云天九重城,是她故意以翠翠的身份接近林辰等人,为的,就是跟林辰长时间相处。 宿敌这份力量,面对比自己强之人,可以直接发动,但面对比自己强得多的人,却需要长时间的相处,以强化宿敌发动时所能够增幅的力量。 对目标越是了解,宿敌的能力就越是强大! 事实上,在过去颜落落执行任务鲜少用到第二人格,她只需要伪装即可,她的易容术乃是不朽神技,可以转换为任何人,做到以假乱真,然后名正言顺的与目标相处,积累宿敌所需的要素! 当然,有这份易容之能,其实面对绝大部分的目标,都到不了需要施展宿敌的程度。 不依靠宿敌,她也是一位极为恐怖的暗杀者,杀死更强者的战绩比比皆是。 只有部分极强的家伙,无比的敏锐,冥冥中对危险与杀机有着特殊感应,让她无法完成正常的暗杀,这才需要宿敌的辅助。 然而这一次,遇到的是林辰,此人之敏锐,颜落落不认为自己的伪装能够奏效,所以才使用了第二人格。 翠翠可以说是完全不同的人,林辰再敏锐,也难以察觉到端倪。 原本一切皆在计划中,宿敌所需的要素在相处中都已经获得,只是林辰这个人,太妖孽,一直在提升突破,导致完美的宿敌始终差一些。 这让颜落落难以抓住绝佳的机会。 作为顶级杀手,如果不是绝佳机会,那么宁愿不出手,继续蛰伏。 至于现在,却不同了,自家老大都在这里,并且亲自配合,做了佯攻,那还有什么机会能超过现在? 宿敌,杀之! 林辰感受到了巨大的威胁,颜落落本身境界便超越翠翠极多,而此刻,各项能力更是全面向他靠拢,宿敌之名,确非浪得虚名,再加上,这一路上培养的命运之力,就更是棘手! 林辰都不得不承认,颜落落作为杀手,确实厉害! 颜落落攻势凶猛至极,宿敌的力量,让此战的战斗烈度直升,向天歌他们根本无法插手这样的战斗,甚至要被逼退。 一旦逼退了,脱离了魂天之御,恐怕就会被不祥所吞噬! 更不要说,半面杀神还在这里! 林辰没有时间,他必须在极短的时间内结束战斗! “该结束了!”颜落落喝道,再度一刺! 这一刺,乃是宿命之决,挡不住的! 林辰神色淡漠,没有半分慌乱,甚至不退反进! 他出手,用手硬接颜落落这一刺,那短刺的恐怖力量,直接穿透了林辰的掌心,并且向后斩开了林辰的半边脑袋,但相对的,这一刺也被林辰的手死死抓住了。 与此同时,林辰另一只手骤然往前,沿途颜落落的防御力量全部被击破,林辰手掌染血,骨刺都往外翻,但眼睛都没有眨一下。 下一刻,他已经扼住了颜落落的脖子! 整个过程,不超过百分之一瞬,几乎在所有人都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,林辰已经将颜落落控制住了,镇魂餮食,将颜落落的神魂笼罩! 这颜落落战败的速度简直让人无法理解,半面杀神都没有想到颜落落会败得如此之快!ъiqugetv.net 这让他的助攻都没能及时送达。 颜落落更是震惊的看着林辰,她那宿命一击,向来都是最强杀招,她没有半点犹豫与留手,林辰即便强得不可思议,但此时此刻,作为宿敌,她有信心可以重创林辰! 最差最差,也是被林辰挡下而已,继续激烈交锋,她几乎没有可能被反向击败,毕竟宿敌还未消退! 更不要说,半面杀神在此,有他在,足以兜底! 她绝没想到,林辰一出手便是排山倒海,瞬间反制,让人感到窒息,她败得快到连自己都没有反应过来! 宿敌,她这能力堪称逆天,评价并不输给半面杀神的无视之国! 何曾有过如此惨败! 林辰半边脑袋在逐渐愈合,他淡漠的看向颜落落,“你以为的机会,只是你以为,你忽视了一个问题。” “问题吗?”颜落落声音沙哑,忍不住带着颤音,“问题,当然有问题,问题就是即便宿敌的能力再如何强大,也不可能跨越巨大的鸿沟甚至是天堑,目标强过自己越多,宿敌持续的时间就越短,而如果目标的能力超越了我的极限,宿敌,也难以奏效。” 颜落落认为,她的宿敌有生以来第一次失效了。 能够破限十三的人,果然逆天! 但林辰却摇了摇头,宿敌当然奏效了,翠翠的命运印记并不属于颜落落,却可以为颜落落所用,恐怕颜落落自己都不知道,她的宿命加上翠翠的命运,究竟可以达到何等层次! 问题,并不在这里,并不在宿敌失效。 “问题只有一个,那就是选择成为我的宿敌,那么失败,就是你的宿命!”林辰淡淡道。 映月央可称林辰的宿敌,但哪次林辰不是暴打他! 颜落落闻言,只感觉深深的恐怖直冲神魂,恐惧,在她心中不可抑制的滋长。 “你要杀我,还等什么?”颜落落道。 “当然要杀你,但,我不想杀死翠翠”,林辰淡淡道。 “不想失去命运印记的力量吧?”颜落落嘲讽道。 林辰不做理会。 他看向半面杀神所在的位置,他看不到,但纪颜可以。 “杀神阁下,形势可逆转了”,林辰冷冷道。 “也是啊”,半面杀神道。 “老大,下次,记得多加钱,这次可是亏了大本了!”颜落落则是道。 还有闲心扯这个吗? 林辰蹙眉。 随即,颜落落眼神变化,紧接着露出痛苦之色,“大哥哥,我,我好难受!” 第(1/3)页